深圳要债公司对于被承继人的个人债款清偿应遵守以下准则:
深圳要债公司对于被承继人的个人债款清偿应遵守以下准则:
1、以接受承继为条件。
即承继人只要在接受承继时,才承担被承继人的债款。承继人有权抛弃承继,但承继人抛弃承继的意思表示应当在承继开端后、遗产切割前做出。不然,仍然应当承担清偿债款的义务
2、以承继产业为限。
即承继人清偿被承继人的个人债款应当以其获得的产业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能够不予归还。
3、有序清偿。
即遗产已被切割而未清偿债款时,如有法定承继又有遗言承继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承继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款;
缺乏清偿时,剩余的债款由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按份额用所得遗产归还;
假如只要遗言承继和遗赠的,由遗言承继人和受遗赠人按份额用所得遗产归还。
本文由深圳要债公司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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