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账公司债款人死亡后债款如何处理呢?
深圳收账公司债款人死亡后债款如何处理呢?
1、向死者的爱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则,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起债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假如债款人在逝世前未奉告其与爱人之间存在婚姻期间产业归各自一切的约定,即可向死者的爱人追偿欠款。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款,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归还。承继人在承继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款的责任。因而,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承继人在承继的产业范围内清偿死者债款。
3、其他人愿意归还的,谁愿意还谁还。我国《承继法》规则:“承继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交纳税款和清偿债款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承继人放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可以不负归还责任。
债款人死亡后债款处理的法条规则:(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切割时的责任】切割遗产,应当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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