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账公司​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了解

深圳收账公司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了解

 优先推定为夫妻一起债款,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夫妻另一样的利益就不维护了吗?不是的,相对于夫妻非举债方的利益,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更应该得到维护,这是夫妻关系特殊性所决定的,也是维护商场买卖安全所需要的。因为夫妻的一起生活具有隐私性,债权人对夫妻详细的生活状况一般难以知晓,就算知晓,也难以举证证明。

 总结下来:①维护买卖安全②促进财产流通③防假离婚躲避债款④符合日常家事署理⑤夫妻利益受损后可追偿

本文由深圳收账公司整理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 首页
  • 电话
  • 位置